为进一步做好兽药注册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原《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农业部公告第259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月21日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评论
名称 *
电子邮件 *
站点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姓名、电子邮件和站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