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注册评审工作,我局结合各单位提出的修改建议,对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
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形成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要求公告(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再次
认真研究,对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要求公告(征求意见稿)(附后)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月28
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和电子稿一并反馈我局。
传 真:010-59191652
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0年2月12日
▇ 2020年兽药质量省级监督抽检计划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评论
名称 *
电子邮件 *
站点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姓名、电子邮件和站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