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兽药使用三原则

 中兽药由于不会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将在很大程度上逐步取代化学药品.但是在中兽药使用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原则一:对症下药中医用药讲究辨证论治,并因动物年龄、体质、产地不同而有所不同。
  
  中药的应用范围缺乏明确的界限,所含化学成分繁多,每一种化学成分常常含量较少,作用不够显著,其作用于动物肌体内产生的正面或负面效应往往不很明显,易被忽略。由于这些原因,在中药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些人们还未认识到的不良反应。如果对动物的病因、病理等判断不清或者对中药性能认识不足,不能对症用药或选药处方不合理,最好不要使用中药制剂。
  
  原则二:能口服不要肌注使用中药制剂时,能口服的尽量不要肌注,要严格掌握正确的给药方法,适宜的溶媒、浓度和滴速均可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同时要把握病畜病性(寒、热、温、凉)和适应症,注意动物品种和体质,避免大剂量、高浓度使用,避免合并用药和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注意检查药品外观(沉淀和透明度肉眼检查)、生产厂家、有效期和批号,加强用药监护(注射后30~60分钟)和应急抢救准备(药物过敏急救)。应用时要从小剂量开始,慢慢加量,用药期间要密切观察药物反应,一旦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对症状轻的可使用抗过敏药解救。
  
  原则三:发生过敏反应应该马上停止给药
  
  停药后,应静脉输以高糖、维生素C、地塞米松、葡萄糖酸钙等抗过敏药物,若给药及时,一般30分钟后过敏症状就会消失,患畜即可恢复正常状态。中草药所引起的过敏反应症状、反应类型与化学药物或生物制品所引起的过敏反应相似,处理原则大致相同,即给予抗过敏药物,坚持对症处理,防止并发症。对于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则应按休克处理原则积极进行抢救。
  
  兽药残留已成为影响畜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中兽药将来将会被越来越被广泛的应用,只有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才能达到药效。
  
信息来源于全球品牌畜牧
  
链接来源:http://www.ppxmw.com/ShowNews25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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