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动物保健
中国兽药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以来,在经营形式和性质属性上主要经历了集体初创期、国营企业期、民营私有制期、股份公司制四个时期。2000年以前对兽药企业的行政管理基本上是以各省畜牧食品局和相对应的县市畜牧局为主体进行管理和指导,因各省地域经济特点、科技文化、地方政策督导、行业法规的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影响,此时期(特别是1990-2000年这十年)中国兽药业就犹如“春秋战国”时代,天下诸侯各自为政,群雄与逐鹿并起。2000年至今,国家对中国兽药业先后实施GMP、地标升国标、GSP、兽药包装及标签说明书规范化等法规及措施后,中国兽药业又从“春秋战国时代”进入了“大秦统一时代”。但由于长期固有的和深入骨髓的低质量、低科技水平、低法制观念、小农意识、机会主义作祟,致使近十年有余的时间里,中国的民族兽药业并未能“十年磨一剑”而修成正果,仍然是在被动接受、改造、逃避性应对中匍匐前进。2014年03月28日,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的联合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确认了中国即将专设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以加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力量,加之今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访欧后签订的18项协议中,有两项涉及乳制品,分别是中荷乳制品框架协议、伊利集团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达成的共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合作。根据中荷协议,伊利集团和瓦赫宁根大学达成的共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将率先针对牧场管理等奶源上游的技术进行先期开发并实现中国与欧盟乳品检测系统的同步。结合国内近年来出现的关于兽药与畜产品的安全事故(三鹿奶粉、阜阳大头娃、江西海联、双汇瘦肉精等事件)以及今年来国家对兽药生产企业GMP、兽药经营企业GSP、兽药技术从业人员的执业兽医师制以及兽药制剂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制度、国标单方制、违禁药品的限制和监测的法规化等措施不难看出,中国的兽药业将进入“新国标时代”。
进入“新国标时代”后的中国养猪业发展的形式与养殖特质将会如何?国内动保企业兽用猪药的运营策略又该如何实施和转变?
1 新国标兽药时代下中国猪业养殖模式与用药特点的转变
1.1 新国标兽药时代下未来中国养猪业特点与发展
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猪肉又是汉人的主要和大宗肉食品的代表。所以,在正向现代型农业大国转变的中国,养猪业应是一个既传统又朝阳、更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行业。那么,新国标大单方兽药时代下,又对中国未来养猪业特点与发展有何影响呢?笔者认为,新国标大单方兽药时代对养猪业及猪病将带来如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使猪场的生物安全和药物残留更具指导性和可控性;
2)更有利于具有养殖技术水平的大中型养猪场的药物使用和疾病防治与保健;
3)作坊化、散养型、低养殖技术小养殖场将因药物的“低效”和药物刚性成本“上升”导致养殖效益降低和疾病难控而退出养猪业。
根据上述新兽药时代对未来养猪业的三大影响,中国未来养猪业将呈现如下特点和发展态势:
1)大型规模化、集约化猪场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增进,第二届中欧养猪业峰会上,中国畜牧业协会副秘书长马闯称:中国目前约有6 500万个养殖场,而其中却有6 200万个都非常小(指存栏母猪小余600头),从生猪规模化养殖配比来看,此结构尚不合理。
2)机械化饲养模式将在未来中国养猪业发展中凸显越来越重要的经济优势,在未来专业化饲养模式下,人力资源专业化、年轻化应是主导,加之国民经济的提升,人力资源成本将大幅度上升。机械化养猪模式的推广应用,将大大减少规模化猪场的人力需求量。目前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人均饲养猪只头数还具有非常大的差距,国内目前最领先的养猪企业牧原公司人均饲养量在1 000-2 000头,而美国和丹麦则是2 000-5 000头(数据来源:《中国动物保健》2014(04):89)。
3)总体数量规模及结构上将由目前的“金字塔”模式向“纺锤型”模式转变(见图1)。特大型养猪场数量在我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无论是企业内部的资金实力、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疾病传播的制约,还是外部国家因大气、土壤、水质、废污等环保问题而采取的限制性政策等因素,笔者认为,超大型养猪场不可能占未来整个养猪行业的主体;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模式除同样面对大型养猪场所遇到的问题外,还将面临资金、新兽医兽药时代养殖技术、抗风险能力、养殖效益的限制和制约,故目前占具有绝对高比例的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数量将大幅度锐减;而适合中国国情中大型养猪场将成为未来养猪业的主体。
图1 2010-2020年中国的生猪养殖业养殖场(户)结构将由金字塔形状像纺锤形转变(图片来源:中国畜牧商情网2014-03-26)
4)规模化养猪场地域分布上将逐渐向中国的西部及北部扩进,从目前中国生猪业养殖分布来看,我国中东部及沿海地区明显占主导地位。据有关数据分析,四川、湖南、河南、山东、湖北、广东、河北、广西、江西、江苏这中国目前养殖前10位的省份出栏量已占全国生猪出栏量的80%左右,分布不均匀。首先是随着国家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国家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人力成本的提升及人力资源的内迁化现象,以及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其次是未来十年将是中国大国地位的不断提升和世界多极化格局快速推进期,亚欧各国以及俄罗斯与中国内地的经济、文化、商业往来的频繁、加深,甚至一体化模式的推进(上海自贸区模式在中国的扩大或向中西部转移),民族的融合和生活习惯的交叉影响和多元化转变,我国中西部、北部对生猪及猪肉制品的刚性需求也会更进一步地得到提升。笔者认为,今后我国规模化养猪业会逐渐向我国的中西部及西北部转移和推进。
5)环保化、生态化养殖将是未来规模化猪场的发展方向,环保是一个国家可持续化发展的根本,中央和地方政府也日益重视畜牧养殖业的环保问题,从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这也是我们养猪业及从业者应高度重视的问题。环保化、绿色化、生态化养猪是未来养猪业的必然趋势,我国畜牧法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核心条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猪常年存栏量3 000头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近年出现的“黄浦江死猪”“兰州地下水质”等问题已给我国养猪业敲响了环保警钟。随着我国大型规模化、集约化养猪进程的不断推进,环境保护、猪粪排污等问题不得不提上议程。第二届中国生猪产业峰会上,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乔玉锋指出,中国生猪养殖环保方面可以向以下三个方面发展:①沼气处理方式:即把猪粪尿沼气化处理,沼气用于生活,沼液用于农田肥料,目前江浙地区规模养猪多用此法;②有机生态养殖法:即生态农业、生态果园、生态牧业一体化,陕西近年来重点投入了专项资金搞生态农牧业;③零排放、循环养殖、自然养殖法等模式和措施。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养殖技术水平的提高,会有更多利于环保的养殖方法和技术模式被引入我国的养猪业中。
1.2 新国标兽药时代下中国猪业重点疾病、用药方向与模式分析
首先,猪瘟、口蹄疫等病毒性疾病在未来十年内仍然是中国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养猪业应重点关注的疾病。全球跨境动物疫病防控(GF-TADs)亚太区执委会主席张仲秋表示,按照《亚太区GF-TADs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年)》要求,亚太区各成员国(地区)、FAO、OIE、WHO等有关方面应通力合作、携手共进,在GF-TADs框架下,把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疾病作为区域优先防控对象,此外,我们还应考虑蓝舌病、诺如病毒、扎如病毒、腺病毒、西尼罗河热病毒等新病原、稀有病原、他国性特定病原以及异种动物的病毒与病原向猪只传播和感染。
其次,从硕腾动保(原辉瑞)、美国荷本、意大利亚士可、英国伊科拜克、德国拜耳等不同时期进入中国动保领域的优秀外资动保企业的企业理念、产品开发方向、销售通路及经营理念不难看出他们共同具有以下特点:①设计上主要以消化道、呼吸道、繁殖与产科、营养与免疫抑制、环境卫生与寄生虫感染为范围进行产品设计;②药品对动物保护与应用策略上,注重群体总体水平而非个案治疗;③在药品制剂应用方式上,以拌料口服、外用、环境用药为主,而非传统的针剂注射药为主线;④在药品核心功能上,重点聚焦在提高繁殖猪群生殖及生产性能上和商品家畜的生长性能领域。
故笔者认为,今后5~10年内,国内动保企业猪药的开发设计与方向定位上应紧密围绕当前外资动保的这四项特点进行思考和转变。
再次,在未来猪菌毒性疾病的防御、免疫抑制性疾病的抵制、生长及生产性能改进上,中华民族的瑰宝——中药、中草药将发挥重要作用,因为中药多以天然植物为原料,容易吸收利用,毒副作用小、无耐药性、不污染环境,故新国标兽药时代,我们应充分利用中华传统之优势和几千年来积淀的中药精粹知识及中医理论来为未来健康、绿色、生态化、品质化养猪发挥独特作用。从神农尝百草而编撰的实战性《神农本草经》到中草药百科专著《本草纲目》,再到中兽医学专著《司牧安骥集》《元亨疗马集》《养耕集》《大武经》等无不体现了中华医学及中医药的博大精深,但为什么当前中药在兽医临床上得不到较好的重视和发挥呢?笔者认为有如下主要原因:①化学药品及抗生素的速效、特效药理功能冲击;②我们国人在思想和意识形态上对中药认识偏差,认为中药只能调理和预防机体生理机能,而不能治疗疾病;③追逐经济利益和崇洋思想的影响;④国家相关机构对中兽药管理机制不完善和缺乏科学监测体系,导致中兽药的假(成分与含量假)、大(夸大作用范围)、粗(质量粗糙)、乱(生产、经营混乱);⑤国家对中兽医及中草药的重视、扶持、指导不够。故新国标兽药时代背景下,国内动保企业要想取得突破性的发展、做出特色、与国外动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和自身的独特性,今后在猪药领域应重点考虑中草药,同时更重要的是制药企业要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发展和指导下保持行业自律性,不断深化研究中草药的药理特性,加大研究投入和其在猪病临床应用实践,再创中兽医、中兽药新的辉煌。
最后,从近六年猪疾病感染发病、死亡和对规模化猪场影响来看,笔者个人认为国内兽药企业在猪药研制开发、终端销售与经营以及技术服务支撑上应重点向格拉泽氏病(副猪嗜血杆菌)、支原体肺炎、流感、蓝耳病、沙门氏菌、传染性胃肠炎、大肠杆菌、水肿病、圆环病毒相关疾病、猪葡萄球菌病、链球菌病等病症或病原上考虑和探索(详细数据见表1)。
表1 2006与2012年每月抽样调查至少出现1头保育猪因感染以下疾病而出现死亡的猪场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