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农业部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组织起草了《农业部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后)。请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2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谷红

  联系电话:01059192829、01059191652(传真)

  附件:农业部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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