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农办医[2012]51号
日期:2012-08-24 作者 来源:农业部兽医局

转自:http://www.ivdc.gov.cn/tz/201208/t20120824_39011.htm

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医[2012]51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兽药

基础信息查询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加强兽药行业监管,满足全国兽药监督执法以及社会公众查询需要,我部兽医局委托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建立了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以下简称查询系统)。目前,查询系统I期已建设完成,并于2012年8月20日上线试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查询的内容。通过查询系统,目前可查询兽药生产企业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兽用生物制品和进口生物制品批签发等审批情况以及兽药监督抽检检验情况。
二、登录方式。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gov.cn),点击“国家基础兽药数据库查询系统”按钮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sysjk.ivdc.gov.cn:8081/cx即可进入查询系统,无需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方式请见中国兽药信息网主页或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系统操作说明”。
三、数据核对和反馈。为保证查询系统中的兽药基础数据准确无误,在试运行期间,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兽药监察所、兽药生产企业和进口兽药代理商对查询系统中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对。兽药监察所、兽药生产企业和进口兽药代理商要对相关数据进行认真仔细核对,并填写信息核对结果反馈表(见附件),反馈给单位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于9月30日前将本辖区信息核对情况和各有关单位核对结果反馈表报我部兽医局。
四、技术咨询。如遇到网络技术问题,请联系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信息处,联系人:张积慧,联系电话:010-62103605/3606。
试运行期间,查询系统中的信息数据仅供参考。查询系统正式运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信息核对结果反馈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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