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兽药相关机构、组织、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我办完成了2010年12月31日前农业部发布且未收入2015年版《中国兽药典》二部的中药标准的清理工作,并对部分质量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已经中国兽药典委员会中药专业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白花蛇舌草等57个质量标准的修订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陈延飞
联系电话:010-62103548,传真:010-62103546
E-mail:chenyanfei521@126.com
附件:白花蛇舌草等57个质量标准修订稿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
来源于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